- 利群蓬萊購物廣場兩現銷售不合格食品 屬利群股份旗下
- 2020年09月03日來源:中國經濟網
提要:6月23日,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收到煙臺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出具的不合格報告,蓬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利群集團蓬萊購物廣場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在當事人店內未發現該批次產品,且當事人提供了供貨單位的資質材料。
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網站于8月31日公示的《10起食品類案件主動曝光》通告顯示,上市企業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利群股份”,601366.SH)全資子公司利群集團蓬萊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含有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的食用農產品。
2020年06月23日,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收到煙臺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出具的不合格報告,蓬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利群集團蓬萊購物廣場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在當事人店內未發現該批次產品,且當事人提供了供貨單位的資質材料。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之規定,蓬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當事人免于處罰的行政處罰。
此外,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網站于昨日公示的另一篇《10起食品類案件主動曝光》通告顯示,利群集團蓬萊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海市超市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2020年05月22日,通過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收到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出具的不合格報告,蓬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在當事人店內未發現該批次產品,且當事人提供了供貨單位的資質材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之規定,蓬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給予當事人免于處罰的行政處罰。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利群集團蓬萊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5日,注冊資本1000萬人民幣,徐瑞澤為法定代表人、經理,該公司為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利群商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成功收購韓國樂天購物(香港)2家及華東區10家公司股權、70余家門店及經營性資產,至2018年12月底,利群時代50余家門店已順利重啟營業;2018年6月,旗下子公司福興祥物流成為上合青島峰會唯一食材總供應商,利群部分自營食品品牌。截止目前,公司擁有大型物流中心6處,大型零售門店近90家,商業經營總面積超過200萬平米,經營區域覆蓋山東、江蘇、安徽、上海等省市。公司曾先后獲得“全國誠信商雙優示范單位”、“最佳IPO公司”、“2017年度山東省服務名牌”、“金石獎—2018年度杰出管理團隊”、“2019中國品牌影響力100強”等榮譽稱號。
利群股份成立于1998年1月22日,注冊資本8.61億元,于2017年4月12日在上交所掛牌,徐恭藻為法定代表人、實控人、董事長、第五大股東,截至2020年8月12日,利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1.63億股,持股比例18.92%,徐恭藻持股2116.65萬股,持股比例2.46%。徐恭藻為利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大股東、實控人,持股比例2.73%,青島鈞泰投資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68.34%。徐恭藻為青島鈞泰投資有限公司大股東、實控人,持股比例18.25%。
利群股份2019年年報顯示,利群集團蓬萊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報告期內總資產9459.13萬元,凈資產3071.72萬元,凈利潤2297.76萬元。
《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銷售者履行了本辦法規定的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食品經營者履行了本法規定的進貨查驗等義務,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采購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能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的,可以免予處罰,但應當依法沒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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