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管規范期貨公司互聯網展業行為
- 2025年01月14日來源:中國網
提要:《征求意見稿》共20條,聚焦期貨公司互聯網營銷活動出現的問題與風險隱患,從多方面明確具體監管要求,例如,界定營銷范圍、明確營銷部門、健全營銷管理制度和加強營銷人員管理等,旨在規范期貨經紀業務互聯網展業行為。多家期貨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對期貨公司合規展業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是保障期貨交易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
為規范期貨公司互聯網營銷活動,指導期貨公司合規有序展業,1月10日晚間,證監會正式發布《期貨公司互聯網營銷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
《征求意見稿》共20條,聚焦期貨公司互聯網營銷活動出現的問題與風險隱患,從多方面明確具體監管要求,例如,界定營銷范圍、明確營銷部門、健全營銷管理制度和加強營銷人員管理等,旨在規范期貨經紀業務互聯網展業行為。多家期貨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對期貨公司合規展業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是保障期貨交易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
“公司第一時間就相關內容組織學習與討論,此舉有利于維護行業的整體聲譽,有利于促進期貨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中糧期貨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從長遠發展來看,將互聯網營銷納入監管范圍進行精細化規范指導,體現出監管的前瞻性,也能夠最大化發揮互聯網效能,助推期貨行業高質量發展。為充分落實監管指導意見、規范互聯網展業活動,公司已初步建立了互聯網營銷規章制度管理體系和流程,指定了牽頭管理部門和專崗人員,以便后續進行管理,后續公司將不斷提升互聯網營銷業務質量、效率。
浙商期貨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期貨公司互聯網展業行為,今后業務開展有規可依,有利于維護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公司認真學習領會各項要求,對照相關標準嚴格規范展業行為,目前已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抓好互聯網營銷行為每個環節的風險防范及處置工作,依照要求履行期貨公司的管理職責。
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期貨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營銷,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信息傳遞效率,拓寬了服務半徑,增加了獲客渠道,但部分期貨公司在開展互聯網營銷活動中存在不當宣傳、誘導交易、變相居間等違法違規行為,損害了交易者的合法權益和期貨行業的整體聲譽。
《征求意見稿》第十二條關于“第三方機構—訂立協議”明確:期貨公司利用第三方機構提供的服務開展互聯網營銷活動的,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劃分雙方權利和義務,并簽訂書面協議。協議應當明確第三方機構在為期貨公司互聯網營銷活動提供服務時不得有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客戶信息和違規開展期貨居間活動等行為。
上述浙商期貨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征求意見稿》提出的“第三方機構—訂立協議”禁止行為,可有效防范利用互聯網營銷方式規避違規行為,減少惡性競爭,進一步推動經紀業務“引流”方式更加規范,促進第三方平臺優勝劣汰,有利于提高第三方平臺的管理水平。
版權及免責聲明:
1.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南方企業新聞網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及時向南方企業新聞網書面反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理由,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審核后,會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2. 南方企業新聞網對于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其它途徑所獲得的有關本網站的任何內容、信息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用戶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
3. 如因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文章刊發后30日內進行。聯系電話:01083834755 郵箱:news@sen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