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部門發文:不得對現金支付采取歧視性措施
- 2025年12月20日來源:中國證券報
提要:“在多元支付方式并存的條件下,發揮現金兜底作用,需要相關各方的共識和法律保障。”權威專家表示,規定旨在進一步明確各類收費單位、經營主體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現金服務義務,引導規范各相關主體共同建設和維護人民幣現金流通使用環境,保障整治拒收現金與優化現金使用環境工作的持續性和有效性。
中國人民銀行12月19日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制定了《人民幣現金收付及服務規定》,以切實維護人民幣法定貨幣地位,防范和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行為,滿足社會公眾多樣化支付服務需求,構建多元支付方式共同發展下的現金便利流通環境。規定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規定明確,不得對現金支付采取歧視性措施。
發揮現金兜底作用
據了解,從當前情況看,全國拒收現金有關投訴顯著減少,人民群眾的支付方式選擇權得到有效保護,“拒收現金違法”的觀念深入人心。但經營主體收現意愿下降具有一定普遍性、趨勢性,拒收現金行為仍難完全杜絕。
“在多元支付方式并存的條件下,發揮現金兜底作用,需要相關各方的共識和法律保障。”權威專家表示,規定旨在進一步明確各類收費單位、經營主體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現金服務義務,引導規范各相關主體共同建設和維護人民幣現金流通使用環境,保障整治拒收現金與優化現金使用環境工作的持續性和有效性。
規定明確,收費單位、經營主體應尊重社會公眾對合法支付方式的自主選擇權。除因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義務或法定職責而應使用非現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現金,不得要求或誘導他人拒收現金,不得對現金支付采取歧視性措施,損害現金支付便利。
基于分類管理和普遍適用的原則,規定提出了保障現金支付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五方面:采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對面服務以及線上預約、交易,線下完成服務或貨物交付,具備當面收款條件的,應支持現金支付,保持合理的零錢備付;采取無人值守、機具設備等自助服務模式,以及采用“一卡通”結算、進行統一管理的園區、廠區、景區等場所,經營主體應在醒目位置標識支付方式,現金收取轉換方式及服務聯系電話等。
提高現金服務質量
圍繞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現金服務,規定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嚴格執行人民幣現金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采取措施提高現金服務質量,滿足社會公眾、收費單位和經營主體的需要。
權威專家進一步明確,一是吸收個人客戶人民幣存款、具有實體營業場所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應辦理現金存取業務、提供現金服務。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結合現金業務規模、類型、特點,確保現金網點、自助機具的數量、布局能滿足不同客戶群體的現金服務需求。三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依法依規做好回籠人民幣的整點,防止將不宜流通人民幣對外支付,防范各類業務風險。四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收費單位、經營主體收款受托方的,應支持人工收取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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