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生紙漿》國家標準計劃修訂 專家呼吁堅決防范環境風險
- 2025年11月30日來源:中國新聞網網
提要:“中國是全球再生紙漿的進口大國,對于國內造紙行業紙漿原料近期的緊張問題,可通過支持進口合規紙漿、國內擴大制漿能力等方法予以緩解。”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表示,對于利用干法工藝生產的合規再生紙漿,只要符合我國海關的抽檢要求,應當堅決允許進口。造紙行業應有大局觀,建立起既合規又高效的進口供應鏈,提高企業在綠色、低碳、循環、衛生方面的綜合競爭能力。
《再生紙漿》國家標準修訂提上日程。多位相關人士呼吁,要嚴格規范進口再生紙漿監管,堅決防范環境風險。
今年10月2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標準技術管理司發布通知,對《再生紙漿》擬立項國家標準項目公開征求意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教授、北京市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會長高桂林29日在北京舉辦的一場研討會上表示,造紙行業應堅決貫徹落實海關總署等六部門日前聯合發布的《關于規范進口再生紙漿監督監管有關事項的公告》及相關要求,始終將國家生態安全置于首位,守護公眾健康。
10月17日,海關總署、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進口再生紙漿監督監管有關事項的公告》。該公告稱,進口再生紙漿的境外生產原料,須為分類回收的紙、紙板及紙制品。進口再生紙漿須符合GB/T43393國家標準要求。
2020年11月,生態環境部、商務部、國家發改委、海關總署聯合發布《關于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國禁止以任何方式進口固體廢物。2023年11月27日,GB/T43393-2023《再生紙漿》標準發布實施。
《再生紙漿》國家標準(GB/T43393—2023)是為應對2021年全面實施的廢紙進口禁令,解決國內造紙纖維原料短缺問題而制定的技術規范。但2021年以來,全國發生多起以“再生紙漿”名義進口固體廢物并被退運的案例。
今年10月9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進口再生紙漿申報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195號),宣布自10月10日起,進口再生紙漿必須在報關單備注欄注明生產工藝方法,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干法”或“濕法”。
數據顯示,2024年我國進口再生紙漿總量約414萬噸,其中以干磨(干法)工藝生產的再生紙漿約為360萬噸。
陜西科技大學教授王志杰表示,“干法”再生紙漿生產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去除雜質、灰分、塑料、膠粘物等有害物質。南京林業大學教授金永燦認為,“干法”再生紙漿生產工藝僅通過機械粉碎處理原料,未經過水力洗滌等凈化流程,污染物去除效果有限,且加工過程未經過凈化、高溫消毒殺菌干燥等工藝流程,通常含雜質超標,還存在細菌滋生問題。
有業內人士認為,2023年11月開始實施的《再生紙漿》國家標準(GB/T43393-2023),為推薦性標準,缺乏強制性約束,且未對進口產品的生物安全、細菌含量等指標作出明確限定。有關專家建議,《再生紙漿》國家標準修訂時,注明“干法”或“濕法”生產的類型,并提高強度指標要求,對劣質紙漿進口嚴格監管。
“中國是全球再生紙漿的進口大國,對于國內造紙行業紙漿原料近期的緊張問題,可通過支持進口合規紙漿、國內擴大制漿能力等方法予以緩解。”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表示,對于利用干法工藝生產的合規再生紙漿,只要符合我國海關的抽檢要求,應當堅決允許進口。造紙行業應有大局觀,建立起既合規又高效的進口供應鏈,提高企業在綠色、低碳、循環、衛生方面的綜合競爭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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