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費測評附加購物鏈接未標“廣告”將被查處
- 2024年08月28日來源:工人日報
提要: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執法指南》)。《指南》提出,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不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其中消費測評附加購物鏈接未標“廣告”等行為將被查處。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布《互聯網廣告可識別性執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指南》提出,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不使消費者產生誤解,其中消費測評附加購物鏈接未標“廣告”等行為將被查處。
廣告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與其他非廣告信息相區別,不得使消費者產生誤解。”
《指南》提出,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依據廣告法第十四條、《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九條等規定查處下列行為:對于競價排名的商品或者服務,未顯著標明(或者明確提示)“廣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變相發布廣告的情形外,對于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發布的互聯網廣告,未顯著標明“廣告”的;在新聞資訊、互聯網視聽內容等互聯網信息內容流中發布廣告,未顯著標明“廣告”的;發布其他不具有可識別性的互聯網廣告的。
版權及免責聲明:
1. 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南方企業新聞網的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權益,應及時向南方企業新聞網書面反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理由,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文件并審核后,會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2. 南方企業新聞網對于任何包含、經由鏈接、下載或其它途徑所獲得的有關本網站的任何內容、信息或廣告,不聲明或保證其正確性或可靠性。用戶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的風險。
3. 如因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文章刊發后30日內進行。聯系電話:01083834755 郵箱:news@senn.com.cn